徵件主題及內容

 .徵求自國立台灣文學館開館以來,本館內外場景與展覽活動的影像作品,不符者不予評審。

 .作品須呈現人與環境空間的互動關係,以「關懷」為主題,並須以中文書寫影像故事,文體不限,篇幅200字(含全形標點
  符號及標題)為限
。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審。

 .作品限本人原著書寫及拍攝,不得冒名頂替、代筆代拍,且未曾公開發表,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,若經 檢舉查證屬
  實即取消得獎資格。

 2010年1月15日 ~ 2010年5月31日

 學生A組(國小)

 學生B組(國中~高中職)

 學生C組(大專~研究所)

 社會組

 ※ 無國籍、居住地等限制,惟影像故事須以中文創作。

 ※ 每一位作者,以一件作品為限。

 ※ 本活動主辦、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。

 學生A組(國小)

   首獎 乙名:各頒 獎狀乙張 及 Viewsonic VFM-735W 7吋 數位相框乙個

   佳作 六名:各頒 獎狀乙張 及 威剛4G章魚隨身碟乙個

 學生B組(國中-高中職)、學生C組(大專-研究所)、社會組

   各設置

   首 獎 乙名:各頒 獎狀乙張 及 SONY DPF-D72 7吋 數位相框乙個

   優等獎 貳名:各頒 獎狀乙張 及 Ipod Shuffle 4GB乙個

   佳 作 七名:各頒 獎狀乙張 及 SONY MicroVault 8GB 隨身碟乙個

 一律採網路收件:參賽者請於活動主題網站( http://www.literature.tw/photocontest )上傳參賽圖文作品,並詳填個人
  真實資料,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,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審。線上報名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

 作品投稿格式:

  文字:直式橫書,14級字,細明體。

  影像:黑白、彩色不拘,但不得任何技術加工,數位檔案上傳以5MB為限。若使用數位相機請將影像規格設定為
     2240×1680(或畫素品質在400萬畫素)以上相片一式,格式為JPEG檔,並請勿在相片中書 寫作者姓名、期
     或其它記號。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。

 參賽作品恕不主動退稿:請自留底稿,並請依格式填寫,若不符規範,恕無法受理報名,作品亦不退稿。

 評比重點:
 影像及文字整體風格與創意40%、影像構成與美感30%、文字表達與情境30%。
 評審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,並由影像與文字專業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。
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

 7月20日(暫訂)於台灣文學館網站活動主題網站公佈得獎名單,並將以專函通知頒獎日期。 入圍者,不得於公布得獎後放
 棄得獎。

 得獎者須於2010年7月31日前,配合繳交得獎作品原始數位檔案,並燒製成光碟,連同身份證件正反面影本,學生組加附學生
 證影本,一併郵寄至:台南市70041中正路1號 國立台灣文學館「攝影圖文徵件比賽收」。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其獎位不
 另遞補。

 為維護典藏品的安全及參觀動線的暢通,請務必配合本館展場規範,於本館展場內拍攝時請勿使用閃光燈及腳架。

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同意將該攝影作品及文字內容授權予國立台灣文學館,於該著作之著作
  存續期間,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,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
  、公開傳輸、轉授權該等資料,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。主辦單位擁有重製、廣告宣傳、刊印、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
  ,且不限地點、時間、次數、方式運用之,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,且國立台灣文學館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。

 作品圖文內容不得涉及暴力、色情、犯罪、侵犯隱私權、廣告、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,如發現圖文內容涉及上述條
  例者,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,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
  與主辦、執行單位無關,參賽者並應賠償國立台灣文學館因此所受損害。

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,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稿酬及獎狀、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,一切法
  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

 參選者應尊重活動辦法,對於評審決議不得異議。

 得獎獎品係依所得稅法規定之「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」辦理。 相關規定,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各
  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:
      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Content.aspx?pcode=G0340028

 ※ 上網搜尋「台灣文學館」,並請密切注意本館網站http://www.nmtl.gov.tw,更多精彩活動內容等著您!